蛋糕店改线上经营消费者欲退卡被拒
部门:格式条款约定无效
本报讯“商家线下店面取消了,我想把卡里的钱退了,对方也不给我退。”近日,市民张女士拨打牛城晚报维权热线,希望记者能为她维权,也让更多人关注此类问题。
张女士介绍,她前两年在位于公园西街的一家多米琪蛋糕店办理了一张贵宾会员卡,并充了钱。去年9月份,她去购买蛋糕时,发现多米琪蛋糕店不见了。“多米琪蛋糕店没了,成了一家卖饮料的店。”张女士说,卖饮料的人告诉她蛋糕店不干了。
“我这张会员卡里还有二三百块钱呢,不会就这么没了吧?”张女士说,她拨打电话辗转找到了多米琪蛋糕店经营者,对方介绍,他们已经将线下的蛋糕店取消,改成了线上经营模式,张女士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继续订购蛋糕,里面的钱不会作废。
“我想把卡里的钱退了。”张女士说,她对线上消费方式不是很熟悉,便向对方表示自己要把会员卡里的余额退出来,但对方称这张会员卡不能退钱,只能购买蛋糕用。
随后,记者与店方进行了联系,对方向记者表示,会员卡里面的钱不可以退,只可以用于消费。记者在张女士提供的贵宾会员卡背面上看到有会员须知内容,其中一条为:本卡只限购物使用,不记名、不挂失、不退钱、不提取现金、丢失不补。
张女士手中的这张会员卡内余额还能不能退?就此,记者联系了市消保委,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位消费者的会员卡也就是预付卡,在她办预付卡后,商家由线下经营改为线上经营,调整了经营方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会员卡背面约定:不记名、不挂失、不退换、不提取现金、丢失不补……这条款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减轻了商家责任,加大了消费者责任,属于格式条款合同,其内容无效。
消费者遇到上述相关情况,一方面需要注意保存证据,同时可通过12315热线、消保委、市场监管所投诉或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合理维权。对于张女士的情况,他们可以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