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壹号院延期交房不付违约金,让预交物业费和5000元中央空调押金,否则不给钥匙。请相关部门给予关注解决。业主交了钱,开发商不给房子钥匙,这是什么霸王条款!
信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建议双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约定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关于收费问题,建议反映人到市场局进行投诉。
日期:2023-02-07
满意度调查:不满意
信都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
在接到网友投诉后,我局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到邢台壹号院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邢台壹号院收取的空调履约金为业主安装中央空调时设备安全相关费用,不属于装修范畴(在原有结构进行装饰修缮属于装修范围,中央空调属于新增设备安装)。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经与邢台壹号院物业沟通,该物业已同意今后不再收取空调履约金。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邢价经费〔2016〕8号)第四项物业服务收费可按月、季收取,但最多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一年服务费用。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日期:2023-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