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针对物业的不作为进行了投诉,但是一直没有给到回复,后业主们自行组织联合社区和物业进行了谈判,在没整改完毕之前,先不缴纳物业费,目前也正在积极筹备成立业委会,现在物业以没有缴纳车位管理费为由不让已经购买了车位的业主进入地库,请问此做法是否合规?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解决。
邢台市襄都区住建局 回复:
我局收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属地及物业公司调查核实情况:对于拖欠车位服务费的车辆先前因为道闸管理系统设置问题不能短期延期,物业公司采用的是核实信息后在门岗登记人工开闸进出。
元旦后邀请了道闸厂方技术人员过来对道闸系统升级和调整,对车位服务费到期未交或拖欠的车辆直接延期到1月31日,让大家度过一个温馨和谐的春节。
今后物业公司还是会对拖欠车位服务费的车辆进行短期延期,只需要业主在到期时联系物业服务人员确认信息就行,也不存在车位费捆绑情况。
日期:2023-02-07
金宏国际华府物业不让已购买车位的车辆进入地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