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开发区春蕾花园小区2号楼和3号楼之间有3个地上车库,有人把车库租了,用于商业经营。希望领导重视居民生活环境,有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彻底解决违法事实。实属无奈给领导添麻烦了,敬礼!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1-11 17:4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反馈如下:
经查,春蕾花园小区2、3号楼两个地上车库属于业主个人资产,属正常租赁,车库内未进行任何改造。
2号楼车库快递驿站属于快递收储发放点,方便小区居民领取快递,已在邢台市邮政管理局备案并同意营业,无违规营业行为。
3号楼车库服装门店已停业,门店近日搬离,搬离后恢复原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