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组2021年9月份——2022年5月份在邢台市政公司,襄政公元项目部做3号商业楼,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们结算工资。
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 回复:
经调查核实,反映人韩庆彬在2021年9月份至2021年年底承包该项目3号商业楼主体木工。总工程款18万零100元,已结算8万,未支付10万零100元整。反映问题属实。
该工程形象进度为二次结构正在施工,未到付款节点。本着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原则,要求韩庆斌提供班组工人工资表,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在2023年1月10日前先行垫付工人工资。
日期: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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