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称邢州、顺德府。
邢州,今邢台市在隋、唐、宋、金时的旧称,元、明、清称顺德府。隋开皇十六年(596年)以商周时的“邢”而设,邢是井方国,有3500年历史,商代祖乙迁邢为商都,历祖辛、沃甲、祖丁一百余年,至南庚再迁后成为北方屏藩。
西周封周公第四子在邢国,疆域在太行山以东,故黄河以西,滹沱河以南,漳河以北,先后传二十世,历五百余年,是周代53个姬姓封国之一。邢国是太行山以东具有征伐权的元侯之国,历史上多次率领诸侯与北方戎狄作战,邢侯搏戎载于史册,在中国北方占有重要地位。
顺德府,今邢台市在元、明、清时的旧称,隋、唐、宋、金称邢州。元朝(1262年)忽必烈特取《易经·坤卦》“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之意,升邢州名为顺德府,属中书省,至元二年升顺德路,明复顺德府,清沿明制,隶属直隶省。
民国二年(1913年)废顺德府,1925年切府城厢(桥东)设顺德市,1928年废市属邢台县,1983年设河北地级市-邢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