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邢台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为买包烟而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直呼“后悔死了”!
12日23时35分,威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信德路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有酒精气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酒后驾驶。
据黄某交代,自己与几个朋友饮酒后,本来准备在附近宾馆睡下,在发现没烟了以后准备去买包烟,又觉得走路太麻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路,结果被民警查个正着。
黄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