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上10点半左右,邢台南和交警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拦下了一辆车牌号为冀EA05XX的小型汽车,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接受检查,车窗打开后民警发现车内有酒味飘出,闻到酒味后,执勤民警问驾驶员孙某某是否喝酒了,他说只喝了一瓶啤酒,在执勤民警的询问下,又改口称自己喝了两瓶啤酒。
因孙某某未携带驾驶证,执勤民警将他带到大队违处室调取其驾驶证信息,并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你自己看检测结果是多少?”面对69mg/100ml的结果,孙某某没有说什么,执勤民警按规定暂扣了车辆。
根据相关规定,孙某某被处以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司机被查称喝一两瓶啤酒,一测69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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