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参保人可用微信公众号登录小程序办理绑定和使用
8月1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8月2日起,我市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按照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8月2日起,市医保局将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我市正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将近亲属进行共济绑定后,可使用共济账户中的资金支付医药费用,也可以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
参保人可使用微信公众号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点击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模块,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和使用。
据悉,该举措旨在进一步方便参保人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提升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益,释放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