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信都区公园东街19号建委家属院违规入驻物业公司,进行多项未取得收费许可项目的收费,包括物业费、垃圾费、卫生费、停车费。并以收费为由将未交费的车辆拒绝进入小区。望帮助查出问题根源并解决。
信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经查,建委小区业委会2021年8月于清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不存在违规入驻。
双方约定于2021年11月1日起收费。收费标准约定为,每平方0.5元,垃圾卫生费每月10元,汽车服务费每月20元。
根据《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该物业服务协议确定的收费标准不属于政府指导价实行范畴。应由物业服务协议签订双方协商确定。
日期:2022-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