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0时至28日8时,邢台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市生态环境局利用分表计电、在线监控等平台,对全市涉气工业企业实时远程监控,组织市、县执法力量,精准锁定执法线索后,迅速开展核查,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现将利用分表计电平台发现的9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1、沙河市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应落实的管控措施为停产。分表计电系统显示,11月24日该企业锥式破碎机、锷式破碎机存在用电痕迹,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2、临西县中强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应落实的管控措施为停产。分表计电系统显示,11月24日该企业沾火炉生产线、抛丸机存在用电痕迹,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3、河北展赫线缆有限公司(宁晋县)。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应落实的管控措施为停产。分表计电系统显示,11月24日该企业拔丝机存在用电痕迹,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4、宁晋县铭皓金属制品厂。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应落实的管控措施为停产。分表计电系统显示,11月24日该企业拔丝机存在用电痕迹,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5、河北三众金属线材有限公司(宁晋县)。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应落实的管控措施为停产。分表计电系统显示,11月24日该企业挤出机存在用电痕迹,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6、临西县步跃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应落实的管控措施为停产。分表计电系统显示,11月25日该企业2号抛丸机、3号抛丸机、1号淬火炉存在用电痕迹,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7、邢台松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河县)。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应落实的管控措施为停产。分表计电系统显示,11月25日该企业熔炼炉生产线、精炼车间1号生产线、精炼车间2号生产线存在用电痕迹,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8. 新河县民瑞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应落实的管控措施为停产。分表计电系统显示,11月26日该企业破碎生产线存在用电痕迹,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9. 清河县工程机械汽车配件厂。该企业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应落实的管控措施为抛丸、喷漆工序停产。分表计电系统显示,11月26日该企业1#喷塑烤漆线、2#喷塑线存在用电痕迹,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