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在邢台市荣达昌房地产交房款100万元,要求我们必须当晚把房款打到他们公司财务人员的一个私人账户,并告诉和答应我们第二天签订“蓝皮合同”。
交款后的第二天,联系办理“蓝皮合同”时,他们立马变脸了。后来我们多次催促,就是不给办理正规手续。
直到2022年6月27日,我们发现荣达昌房地产已经在我们交款之前把这三套房子中的两套卖给了他人,并和他人签了“蓝皮合同”,在我们交款之后,又把剩余的那一套“签”给了另外一个人。
6月27日下午,我们质问易融地产老板张*时,他承认了一房两卖。随即,我们把情况反映到了住建部门未果,要房没房,退钱没钱。请各位领导明察!
信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经调查,反映人2020年12月向邢台荣达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房款100万元,开发商因向他人借款,将反映人所预定的房屋蓝皮合同签到他人名下;
我局已多次督促该公司,要求该公司尽快与反映人签定蓝皮合同或退房款,由于该公司资金困难,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此事。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此事,并密切关注此事进展。
日期:2022-11-14
荣达昌房地产一房两卖,不给退钱
总结一下就是没钱,爱咋咋地
“下一步”这个词是经典,是各个“有关”部门统一的回复!
这不是诈骗吗?法律不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