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女士:我在市经开区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近日,开发商通知我可以拿钥匙了,可是我到小区一看,小区院内的绿化等配套设施没有完成。
目前,我也不急着住,因此并不想收房,但又担心此时不收房将来影响我验房权利等,希望“百姓热线”帮忙咨询,这种情况下业主如何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部门回复:市经开区城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孔女士不用担心。现在交房时,开发商均需向业主提供“两书一表”,即《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房屋建筑竣工验收登记表》。
如果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开发商是无法提供这些证明材料的。“两书一表”中对房屋各方面有质保期限,这个期限是从达到交房条件正式交房算起的。
但是,如果小区已具备交房条件,孔女士则需要仔细阅读开发商的交房通知,避免出现麻烦。另外,交房过程中遇到侵权等问题,市经开区居民可以拨打电话3636129咨询或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