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通常是指通过增加特定光源颜色美化肉菜瓜果等生鲜食品外观的照明设施。2023年12月1日,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市场上禁用“生鲜灯”。
如今,新规实施月余,各市场上的“生鲜灯”替换情况如何?连日来,记者走访本市一些菜市场、超市等地发现,“生鲜灯”禁用月余显成效,生鲜食品关上了“美颜”。
菜市场、超市已不见“生鲜灯”
1月15日傍晚,到五四菜市场采购的市民络绎不绝,水果、蔬菜、肉类……市场上各种食材琳琅满目。各个摊位上方,一排排、一盏盏的白色灯照在食品上,帮助市民清晰选购。
“原先市场里红红绿绿的‘生鲜灯’不见了,现在都是这样的白色灯,终于能看清肉菜瓜果的自然本色了。”市民王女士正购买生鲜肉,看着食品露出“真面貌”,欣慰地说。
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农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果蔬门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为重点,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判断的“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使用不符合要求灯具的商户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在团结路菜市场,记者看到前来采购的顾客不断。在一些肉类摊点集中区域,灯光均呈暖白色,肉类在这样的灯光下也呈现出较为真实的面貌。
在一家生猪肉摊点前,正在买肉的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换成普通灯后,可以看到肉真实的样子,我们买得更放心、更安心。”
“换掉‘生鲜灯’后,对我们的生意没有什么影响。”该生猪肉摊老板说,经营靠的是货真价实,才能赢得更多顾客。
随后,记者又来到中兴大街附近某超市,这里的生鲜肉柜、水产柜台、瓜果蔬菜区都没有看到“生鲜灯”的踪迹。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他们超市现在使用的都是较为接近自然光的照明灯。
用灯光为食品“美颜”可举报
禁用“生鲜灯”之后,什么样的照明设施是符合要求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了商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建筑的照明标准值(具体指标包括照度标准值、统一眩光值、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和显色指数),可以作为商超、集中交易市场、生鲜门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设置照明灯具的参考依据。
市市场监管局一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个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也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细化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照明设施监管要求。
在电商平台上,记者输入“食品用灯”后,弹出了各种各样的灯具链接,销售这些灯具的广告词多为“白光”“合规”“新国标”等,“符合市场监管新规”是统一卖点。一店铺客服介绍,替换“生鲜灯”的灯具不带红灯珠,以白光和暖光为主,光源能够完美还原物品的所有颜色。
“灯光颜色符合新国标,照亮的肉也好看,现在市场都用这种。”一位买家在评论区好评说。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各大商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要进行自查,如不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应立即更换。如仍然有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有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的处罚。
“市民如发现商家用‘生鲜灯’为食品‘美颜’,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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