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邢台开发区东汪镇永康云禧住宅区居住的一名老百姓,我们住宅区开发区(永康)违约交房,承诺业主免费水电一直使用,一直到接入正式电,当时我们老百姓相信他,所以拿钥匙装修。
交房两年了,小区仍是在建工地状态,无大门无路面更没有供暖,开发商和住建局一直说是为了业主节约用电,所以安装电表,但是每月只给100元的电,天这么冷,家里有老人有孩子的,根本不够用,希望领导您能多考虑考虑
邢台市开发区
2024-01-13 12:16
网民您好!结合此情况,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增加一台变压器增大供电总负荷,最大化保障全体业主用电权。
同时,制定了如下措施:
1、目前大家使用的是基建用电,开发公司从国家供电部门购买折合每kW-h(度)约1元,后期将由物业公司按照国家居民用电一阶标准代收电费,即按照0.52元/kWh(度)收取电费;
2、每户电表中含有的100度电,为首次赠送;3、3号、7号楼已有入住业主,因无法满足集中供热,因此开发公司每月向已入住业主电表免费充值200度电作为补助(供暖期截止至3月15日);后续入住业主,根据实际入住时间核算并充值。
4、待接通集中供热后,广大业主仍享受首年免费供热,相关费用由开发公司承担。
5、物业公司会不定期上门核对入住情况,电表登记、充值等用电相关事宜由物业公司另行通知。相关情况已与您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