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小区有几户居民养狗不拴绳,对小区造成安全隐患和卫生隐患!希望可以落实《民法典》或其他针对治理狗患的法规,还小区一个和谐安全的空间!
邢台市信都区委办公室
2024-01-02 09:47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所述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我区公安分局调查了解,关于您所述小区住户家中饲养大型犬问题,民警已向该户主下达告知书,并要求3日内将狗送走处理,其家中另有一只小犬,目前已申办饲养狗证。
调查同时,未在您所述其他住户家中发现黄色小狗。目前我区公安分局已联合社区在小区业主群内发送宣传文明养犬、文明溜犬的通告,切实提高居民文明意识,保障小区和谐安全。
就此办理情况已与您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