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现通报三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沙河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谷志欣乱摊派问题。
2020年4月,经谷志欣指示,沙河市医保局违规向医疗机构摊派宣传活动费用3.3万元。此外,谷志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谷志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2.沙河市新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周凯鑫在生态环保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020年4月至2023年3月,新城镇辖区内发生三起盗采砂石案件,沙河市新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周凯鑫履职尽责不到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未能及时发现辖区内的盗采问题;在上级相关部门反馈疑似盗采问题线索后仍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就按未发现问题反馈情况;在整改相关问题时,为逃避责任,授意他人伪造行政处罚案卷应付上级,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023年12月,周凯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组织部门免去其新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并调离执法岗位;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沙河市大气督查专班一组原组长韩凯科违规接受宴请、收受购物卡问题。
2023年8月至9月,韩凯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购物卡。2023年12月,韩凯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上述案例,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购物卡,有的滥用职权、任性用权,有的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意识缺失、纪法意识淡薄,我行我素、肆意妄为。
严肃查处上述案件,充分表明市委、市纪委监委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纪守法,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纪法规行为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和关键节点,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最严的监督问责、最铁的纪律作风,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沙河市纪委监委
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