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钥匙拿不到。业主在邢台市中旭开元府购买房屋,房屋购买合同上写的合同双方为业主和开发商中*公司,但2023年11月到了房屋交付阶段,开发商称房屋钥匙在物业那,需要去物业拿。
到物业后,物业公司以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交付业主钥匙。
2.物业费收取不合理。根据邢台市物业费相关管理规定,收费标准为1.31元每坪,其他附加服务费用应由业主和物业协商收取,但目前中旭开元府开发商聘用的金地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1.95每坪,且以收取物业费为交付房屋钥匙的条件。
目前房屋维修基金已缴纳,其他手续已办理,物业却以未按照1.95标准交物业费不能拿到钥匙为由裹挟业主。
希望已完成收房手续的业主能尽快拿到钥匙,并有明确的职能部门确定合理的物业收取标准!
邢台市襄都区委办公室
2023-12-20 10:22
网民您好!关于收房领取房屋钥匙问题,襄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约谈了该项目开发单位及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并向小区物业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不得以收取物业费限制业主领取房屋钥匙,并责令项目开发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向业主交付钥匙。
关于小区物业费问题,襄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向您进行了解释沟通。办理情况已与您沟通。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