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记者 贾俊杰 北京报道
“官司赢了,执行难。”
说这句话的人是邢台市信都区中湖珐琅印(中湖美景)项目购房人崔某,据他介绍,其于2018年6月29日与河北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湖地产公司”)签订了“中湖美景内部认购协议”一份,约定购买该项目27号楼1单元某室一套房子,建筑面积120平方米,首付合计29万多元。两年后,该栋楼不但没有动工建设,还不退还房款。
另一位购房户李某也反映,其于2016年10月份与中湖地产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邢台市信都区中湖珐琅印二期一套商品房,约定于2017年6月30日交房,但至今6年多仍未有交房迹象。
无奈之下,崔某将中湖地产公司起诉至桥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中湖地产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违法销售,内部认购协议违法无效,中湖地产公司又不能与购房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导致预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予对购房人退款并赔偿损失。因中湖地产公司无财产执行,该笔债权至今尚未执行到位。
据了解,中湖珐琅印项目(中湖美景)占地182.38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6.99万平方米。该项目由29栋建筑组成,分别为高层住宅7栋,18层的中高层住宅4栋,11层的小高层8栋;独立商业楼8栋,幼儿园1栋,社区服务1栋。该项目分四期建设,总户数1268户,目前一期已交付。
致数百户购房业主苦不堪言背后,不仅是中湖地产公司违规预售商品房,而且是中湖地产公司背负着上千万元债务。
截至12月19日,中湖地产公司各类诉讼案件达662起,被强令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3次,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累计约1817万元,已被桥西区人民法院59次列令限制消费措施,中湖地产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爱珍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可喜的是,邢台市政府相关部门一工作人员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政府对中湖珐琅印项目非常重视。项目二期6#、8#、11#、12#、13#五栋外墙喷漆基本完成,窗户安装基本完成,电梯已安装完毕,地暖完成部分铺装;项目三期15#、19#、20#、21#、22#五栋楼房主体、二次结构已完工,内墙抹灰、外墙保温完成部分施工。
原计划项目二期预计2023年7月31日、三期预计2023年10月31日前达到验收交付条件,因开发企业种种问题,导致进展缓慢,交付时间将会顺延。目前邢台市、信都区政府积极协调项目属地南大郭镇政府督促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施工进度,尽快交房。
法律专业人士南天宇认为,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对开发商加大监管力度,争取保交房、保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提醒广大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请注意开发商“五证”是否完善,不要听信单方宣传,避免由此引发经济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