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的政策真暖心!我因为家里的事情忙乱一时忘了纳税申报,本以为会被罚款,没想到税务局做出‘首违处罚’的决定,今后我一定会按时申报纳税。”近日,在接到邢台市襄都区税务局工作人员送达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邢台鹏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林双激动地说。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定: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襄都区税务局不折不扣落实相关规定,推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教育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规定,给予纳税人改正错误的机会,避免因疏忽或意外带来处罚,这不仅增强了执法的温度,还提高了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襄都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为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