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我家前两年在市区北外环的一小区买了套新房,为了停车方便,顺带花了10万元买了车位,去年刚交房便搬了过来。搬来后,物业告知每年还需要交850元的车位管理费,至今已经交了一年。
对于住房交物业费,我可以接受,毕竟享受着一些公共资源,但是车位,物业也不用帮我打扫卫生什么的,为什么也要交管理费?想问问律师,物业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律师声音:记者为此事咨询了河北明喆信律师事务所的李冠南律师。李律师认为,物业可以收取车位管理费,但收费应当依法依规,并与业主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李冠南律师解释,实际上,不仅小区的公共区域需要人管理,停车位也需要人管理,构成小区车位管理费的因素主要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费用,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等。
由于购买了住房的业主并不一定都购买了停车位,如果将停车位的管理费用放入到物业服务费中,那么对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是不公平的,所以停车位的管理费用一般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里。
李律师认为,收取车位管理费应当依法依规,遵循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