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邢台市任泽区。当日,执勤交警在辖区润德路与旭阳大道交叉口开展冬季交通违法整治活动时,查获一辆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8时20分许,民警对该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中间过道处有3人蹲坐在小板凳上,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民警见状立即核点车上人数,发现该车应载35人,实载38人,超员3人。而询问驾驶人得知,该车为某公司班车,由邢台市区前往任泽区某公司上班。
“我们公司的班车”
“班车也不能超员”。
“我们平常不超,就是偶尔超一下”。
“大客车超员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客车超员危害,并要求对车上乘客进行转运。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黄某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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