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9日,邢台市平乡县就发生了一起因驾驶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入路边沟内的事故。
当日晚19时10分许,曹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村内东西路行驶至人字路口处左转弯时,因操作不当车辆翻入路边沟内,导致四轮朝天、车玻璃碎一地,幸运的是因车内人员在安全带的保护下,并没有受伤。
经查,当事人曹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认定当事人曹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