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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年底购买中鼎麒麟著房屋,当时收取一万块钱,承诺抵房款两万,可是蓝皮合同网签了以后却没有扣除相应款项,并且收款单位并非中*公司,索要发票也迟迟不给,胡乱收费且没有发票,望相关单位给予帮助。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6-19 15:3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邢东新区管委会、市税务局反馈如下:经查,麒麟著小区商品房为中鼎集团开发建设,2019年售房时,中鼎集团委托代理公司进行销售,代理公司向中鼎集团申请团购政策,客户自愿参与。

该行为是一种促销方式,促销政策为缴纳服务费1万元,房款总价减2万,以及车位代金券优惠1万,收款方为邢台君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关于发票问题,经核实,君鼎公司无法提供发票,税务机关将继续调查核实,后期结果将及时向留言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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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0 17: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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