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楼房底商装修过程中,违规拆除墙体开设房门。就在他施工时,被东郭村镇社区网格员走访巡查时发现,依法制止。目前,该商户正在恢复墙体。“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未经批准,不能进行。”该镇法律顾问提醒。
前几天,襄都区开元路社区网格员正在辖区走访巡查。行至一小区9号楼时,发现一底商在装修过程中,存在违规拆除墙体的情况,他立即叫停施工,并将相关情况向镇政府城建所进行了汇报。
城建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勘,认定建筑外墙体被破坏了约2平方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该镇综合执法队队员也向该商户说明了违规装修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对该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要求其将墙体复原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该商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承诺立即安排工人将原本的非承重墙进行恢复。
为何在非承重墙上开个门,就违规了?东郭村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郭志敏表示,私拆墙体会危及建筑物整体性和结构安全性,并给建筑物造成安全隐患。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该商户在房屋西墙上开设房门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