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农村人不会说话,以前有不对的地方请法官谅解。”近日,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执行案的当事双方在邢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悉心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孙某收到6万余元赔偿款后,就自己以前的行为向办案法官表达了歉意,并诚恳地表示感谢。
36岁的孙某在开发区一家工厂工作时受伤,左手手指被机器绞伤,构成伤残。法院经审理判决工厂老板赵某赔偿孙某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孙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邢台开发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开展查询工作,发现被执行人没有银行存款,也没有车辆、房产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入户调查发现,赵某身患重病,所有积蓄用于治病,工厂已转让给他人。因被执行人确实无力赔偿,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在了解申请人孙某残疾后的生活困境与被执行人赵某的实际情况后,执行干警急在心里,多次调解,希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其间,孙某怀疑执行干警偏袒被执行人,故意不作为。
为消除申请人孙某的误解,办案法官顶住压力耐心解释。“当事人着急,法官不能急。”执行局长了解情况后,主动加入调解,全力协助案件执行。
经过执行局长和办案法官多次耐心劝解,申请人孙某和家人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同时,办案法官积极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和引导。
最终,干警们的诚心和耐心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次性赔偿6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