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具体如下:
一、邢台市人大机关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秘书长李宏欣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李宏欣任新河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云南省景洪市、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旅游;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一辆商务车供个人使用。李宏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威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明庆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至2022年,王明庆将其办公室旁边一间办公用房设为个人休息室,超标准占用18平方米;借女儿结婚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000元;王明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治安机动中队原三级警长苏运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问题。
2016年至2022年,苏运英收受管理对象笔记本电脑、购物卡、高档服装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8690元;在云南出差期间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长期借用管理对象一辆轿车供个人使用。苏运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企业设立股原负责人胡东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8年至2022年,胡东霞利用逢年过节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7200元;在其女儿结婚和生子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100元。胡东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部署,释放出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上述4起案例,有的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有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反映出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敬畏、顶风违纪,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坚守纪律规矩,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五一、端午将至,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必须看住节点、串点成线、久久为功、纠治“四风”。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持续抓,坚决抓,切实抓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把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要任务,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聚焦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深化整治,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靶向纠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片面理解机械执行、层层加码等问题,让求真务实、担当尽责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廉洁邢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