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邢台市平乡县辖区道路上一辆行驶的货车起火,情况十分危急。面对险情,执勤的平乡交警无所畏惧,秒变“消防员”及时处置火情,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14时许,平乡交警王朝培、韩景辉、豆建横等人在迎宾大道与梅花拳路交叉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自北向南行驶的货车后车厢内冒着黑烟并有火花蹿出。见此情景,几名交警立即驾驶警车追赶该起火车辆,并通过车载喊话器向货车驾驶人喊话,告知其车辆起火,让其靠边停车。
车停稳后,韩景辉、豆建横与货车驾驶人立即跳上货车后车厢,先用脚踩的方式对燃烧的纸箱板和一个旧棉被进行灭火。此时,王朝培从警车内取出两个灭火器,将所有明火撤底扑灭。担心复燃,交警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没有其他问题,才放下心来。
此时,货车驾驶人惊魂未定地告诉交警,后车厢发生燃烧时他并不知情,如果不是交警及时发现,任由火势变大,后果将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