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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与政府北街交叉口,支某驾驶小型汽车由东向南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颜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

经交警调查,支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颜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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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7 15: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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