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因为一点小事儿,就读于河北临城县第一小学五年级的小张(化名)于3月2日便遭到三名同年级男生殴打。小张被打后,学校的老师并未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被打后小张出现了头晕、呕吐等不适症状。
经河北省儿童医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被打当天,他究竟经历了些什么,学校又为何没有在第一时间内告知家长,当地相关部门对此事又是如何处置?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走访了解。
被打:三人一同实施殴打行为
“我被打的前两天因为发微信表情包,可能是影响到小希(化名)了。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两天后的下午课间,我就被小希和他班里的两个男生打了。”在位于隆尧县小张的家中,他慢慢地回忆起了当天被打的经过。整个讲述期间,他的眼中满是惊恐,身体时不时打颤。
据小张回忆,3月2日下午14时许,他去厕所路过小希所在的班级门口时,被小希和同班的两名男生一起拽进了男厕所。在厕所内,他遭到了小希他们的殴打。
“他们三个人一起打的,我的头、后背和胸都遭到了他们的殴打,但到底是谁打的哪里,我现在想不起来了。”小张仔细的回忆着被打的经过。
“当时你被打的时候,没有其他同学或者老师在厕所吗?如果有人在,没有人阻止小希他们打你吗?”。
“没有人阻止,我当时被他们打怕了,很多事都记不清了。在我从厕所回班里的路上,小希又打了我一巴掌。”谈及自己二次被打,小张此时眼神中出现了惊恐,身体也不由的打颤。
小张回忆说,自己被打后,他第一时间便给班主任说明了情况。但班主任老师只告诉他会找打人者的老师沟通后便没有了下文。
就医:确诊闭合性颅脑损伤
“孩子被打当天,他也没有跟我说,我也没往那方面想。直到第二天一早孩子吃不下东西并开始呕吐,我才感觉不对劲。但当时我还是没往孩子被打这方面想,总以为是身体不舒服。直到晚上问了孩子情况,这个时候他才跟我说自己头天在学校被打的事儿。”母亲王女士说。
王女士回忆说,在看到小张身体不舒服时,她便向班主任请假,而此时班主任老师依旧未跟她提及小张在学校被打的事。
3月3日,被打次日,母亲王女士带着小张来到当地临城县医院就诊。当地县医院随即安排住院治疗。住院七天后,小张被转往河北省儿童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在河北省儿童医院,他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
“我们在临城县医院住院期间,学校校长一直没露面,班主任老师带着打人者的家长来医院看过孩子一次,后来就再也不管不问了。转往省儿童医院前,我向教育局反映了这个事儿,学校校长这才联系了我,给我转了2000块钱让先带孩子看病,后续的事儿他们会处理。但如今他们给我们的答复是管不了。”谈及学校处理此事的态度,王女士很是气愤。
反应:当地警方已介入
自3月17日,小张从河北省儿童医院出院至今,一直在家未能入学。谈及未入学的原因,小张及其家长均表示,目前身体还未完全恢复,尤其是心理上所造成的创伤一时难以修复。
针对此事,临城县教育局回应称,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教育局正在积极配合警方协助调查。
“作为主管部门,我们的原则是维护孩子的利益,事情已经发生,我们很痛心。但我们还要持续做好孩子的后期安抚和入学工作。”临城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说。
“受害学生家长说学校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学校存在重大过错。对此这个说法,咱们教育局怎么看?”
“学校在这个事情上的确存在一定过错。但至于老师有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家长这个情况,我们还要调查了解。”
律师:学校存在管理过错
河北正雄律师事务所刘渡律师表示,小张系五年级学生,应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他同时还建议,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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