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央、省、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全区严格规范营商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安排,决定自2023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前,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受理方式向社会公布。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逐利执法”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2.执法不规范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4.执法粗暴问题。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6.其他行政执法问题。行政执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受理举报电话:0319-2289906(工作时间)、0319-2289926(24小时)
受理举报邮箱:aqdy1002@163.com
来信来函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229号1002室
邮政编码:054000
三、注意事项
1.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来信来电截至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2.受理范围。反映教育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3.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