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跟车太近 慌乱之中撞向大车】
4月2日,马某驾驶一辆冀E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邢衡高速邢台方向89km处时,因驾驶经验不足,在避让车辆时操作不当导致车身与第二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重型箱式货车相撞,事故造成货车货箱左后侧受损,轿车右前侧损坏严重,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巨鹿大队民警根据现场证据以及当事人的叙述,最终认定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处罚款50元。
高速交警提醒:保持安全车距是防止追尾事故最直接、最有效、最广泛和最根本的方法。司机朋友在行驶时切勿与前车靠得太近,保持安全车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