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3月2日,在河北锦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皓顺壹号院北区34号商品房交纳首付款人民币11万多,认购协议中交付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对方于2023年3月7日通知办理按揭或退款手续。
本人于2023年3月10日在售楼部协助对方办理退款及违约金事宜。对方表示审批手续于7日内办理完毕。
本人于2023年3月17日电话联系对方胡姓客户经理。对方电话不接。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3-30 09:19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反馈如下:经查,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已与皓顺开发商进行沟通对接,督促尽快解决,目前退款手续已提交到开发公司财务部门,首付款及利息预计2023年7月30日前支付到账。
下一步,区城市建设局将积极督促开发公司尽快筹措资金,完成支付审批,早日将购房款打到留言人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