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和管理部成功制止两起以租房提取为由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
3月10日,缴存职工刘某和李某分别以租房名义在管理部申请提取公积金,按要求填写了《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证明事项承诺书》。
随后工作人员在调查时发现承诺书上填写的承租人是缴存职工单位同事,提供的租房手续疑似伪造。管理部工作人员通过小区物业联系到承租人家属,了解到他们的房屋一直在自住,并未出租。
通过走访小区上门查看了解到另一户是房主父母在居住,也未出租。调查结果证实刘某和李某并无租房。
南和区管理部向刘某和李某说明了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危害性,按照规定不予受理刘某和李某提取公积金申请,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刘某和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后,撤销了提取申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