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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6日21时许,邢台市隆尧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太行路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在对一辆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

后经查询该驾驶人在2018年10月22日在隆尧县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大队处罚,现其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

民警依法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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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8 17: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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